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林長順台北4日電)藝人黃子佼被控強制猥褻等罪。北檢今天指揮台北市婦幼警察隊搜索,並約談黃子佼到案說明,歷時1個多小時複訊,檢察官諭令黃子佼新台幣35萬元交保。
全案起於1名女網友今年6月間在臉書(Facebook)粉專「和我一起.走在法國的365天」發文指出,她在10多年前曾遭演藝圈某前輩在車上強吻,甚至在台中某飯店房間遭拍攝裸上半身照片,對方表示是要辦藝術展。
這名女網友發文曝光後,黃子佼在臉書直播影片承認是加害者並道歉,他坦言從MeToo事件爆發後就坐立難安,「我不可能有機會重來,我活該」,並爆料多名藝人疑似吸毒等相關爭議。北檢簽分他字案調查,並指揮警方蒐證。(編輯:孫承武)112080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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