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24日電)藝人王陽明日前上傳試駕BMW影片,網友發現地點在台北市忠孝東路且時速達90公里惹議。警方今天表示,比較影像後確定超速,已依法開罰,因違規時間適用舊法,不會吊扣牌照。
王陽明日前上傳試駕BMW XM影片至YouTube頻道「Empire MotorClub」,被網友發現王陽明在大安區忠孝東路上駕車時速超過90公里,引發各界質疑違規駕駛。
台北市警察局大安分局今天發布新聞資料指出,有關王姓男子駕車在忠孝東路4段涉嫌超速部分,經查此車是6月中旬懸掛臨時車牌,王男在14日下午試駕行經忠孝東路4段時,確實有超速,車速約90公里。
警方說,經比較影像畫面進行採證,王男駕車行為確實超速,且違規日期在7月1日前,適用未修訂的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警方表示,王男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裁罰新台幣1200元至2400元,並在8月2日逕行舉發在案,後續交由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決定裁罰金額。
警方指出,王陽明當時違規超速駕駛的為試駕車且非車主,因案發時間是在新法7月1日上路前,所以無法吊扣牌照或車牌。(編輯:李錫璋)112082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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