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中天電視匪台挨告 曹興誠獲不起訴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2日電)前聯電董事長曹興誠去年9月間召開記者會及參加廣播節目時批評中天「顛倒黑白」、「匪台」,遭中天電視提告誹謗等罪。北檢認為曹興誠並非毫無憑據單純謾罵,予不起訴處分。

曹興誠去年9月1日在立法院召開國際記者會宣布回復中華民國國籍。中天電視台林姓記者提問時,曹興誠表示「中天我不回答,這匪嘛這個」、「顛倒是非顛倒黑白…中天就是集這種顛倒黑白罪惡之大成」等語。曹興誠於同年9月9日參加廣節目時,表示「我可以證明你們就是匪台啊」等語。

中天電視公司與林姓記者認為曹興誠貶損他們的人格及社會評價,向台北地檢署提告曹興誠涉嫌公然侮辱及誹謗罪。

檢方指出,曹興誠2次發表的言論,都是圍繞兩岸情勢而發表個人看法及政治理念。曹興誠以「匪」、「匪台」、「共匪的嘍囉」或類似用詞稱呼中天電視公司,是表達自己認為中天電視公司採取親中立場的意見。

檢方表示,中天新聞台多次因製播新聞涉及違反事實查證原則,致損害公共利益,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裁處;於地方選舉時播送選舉相關內容,也遭質疑取材、播報明顯偏頗;曹興誠對中天新聞台的爭議,做價值判斷而提出主觀且與事實有關連的意見或評論,尚非毫無憑據之單純抽象謾罵。

檢方指出,中天電視公司身為大眾媒體,具有在當代民主社會扮演第四權的功能,其所利用的傳播方式,散布力強大,本具有相當的影響力,是其政治立場、報導選材、新聞倫理等事項,攸關社會大眾的公共利益,自屬可受公評之事。

檢方認為,曹興誠發表相關言論,既非杜撰不實,即屬善意發表的合理評論範疇,將曹興誠不起訴處分。(編輯:李錫璋)112101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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