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股權事發生爭執弒母 基隆男子更一審改判12年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8日電)基隆王姓男子與母親為股權買賣爭執,持空氣清淨機重擊母親,再動手掐死。一審判處無期徒刑,二審改判13年遭撤銷。高院更一審今天改判王男12年徒刑,刑後監護3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民國110年7月8日深夜至隔日凌晨,王男吸食毒品後,在母親臥室外用蠟燭燃燒毛毯,引發濃煙嗆醒母親後,持空氣清淨機及數位溫度計重擊母親頭、臉、胸與背部,王母倒地,王男再動手掐死母親。

檢方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起訴王男。一審基隆地方法院判王男無期徒刑。

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依醫院鑑定,認定王男於行為時因有被害及妄想症狀,致其辨識行為違法能力顯著降低,經減刑改判13年,但遭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案件由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審理。(編輯:李錫璋)112122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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