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子少年前成員「小孩」涉猥褻少女 一審判6月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新北29日電)偶像團體原子少年前成員何世華被控於2022年間猥褻未成年少女。新北地院審酌何男是公眾人物,犯行對少女身心造成負面影響,今依違反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

檢警調查,案發時已成年的原子少年前成員「小孩」何世華與未成年少女於2022年9月間在北市某間KTV認識,何男趁酒後由少女攙扶返家時,不顧少女反抗,在他房間親吻、摟抱少女得逞。

新北地院合議庭認為,何男是公眾人物,卻為了自己性慾,不顧少女意願及感受,侵害少女性自主決定權,對少女身心造成負面影響,破壞少女對他人信任,應予非難。

不過,合議庭審酌,何男無前科,案發時年紀尚輕,一時衝動而犯案,也坦承客觀犯罪事實,但未能與對方達成和解並獲得原諒,兼衡何男與少女在案發後曾是男女朋友關係等,依違反刑法強制猥褻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編輯:方沛清)113022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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