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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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基隆8日電)基隆市正濱派出所袁姓警員今天未依規定在槍械室清槍,過程中槍枝不慎走火,所幸無人受傷。第二警分局將呈報市警局核定袁姓警員記1次小過處分,並加強教育訓練。
警方表示,基隆市警察局第二分局正濱派出所袁姓警員,今天中午12時49分在派出所內保養槍枝時,未依規定於槍械室清槍,且未注意彈夾尚未卸下,導致槍枝走火,子彈擊中地板後再彈射至電視螢幕,造成地板磁磚及電視螢幕破裂,所幸現場無人員受傷。
警方指出,將依「警察機關武器彈藥管理要點」,報核袁姓警員記1次小過處分,相關考監責任一併報核,第二警分局將持續加強教育訓練,以防止類似情況發生。
據了解,袁姓警員原在第二警分局偵查隊任職,之後調派正濱派出所服務,由於袁姓警員必須安排時間回偵查隊,持續辦理相關公文直到結案,加上派出所勤務兩頭忙,因而一時恍神導致槍枝走火。(編輯:陳清芳)113050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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