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26日電)國民黨立委顏寬恒涉房屋假買賣、詐領助理費,合計判刑8年4月。顏寬恒今天表示,這是天大的冤枉、莫大侮辱,將透過法律捍衛名譽。
顏寬恒涉及詐領助理費、房屋假買賣、竊占國土等案,台中地院今天依貪污罪判7年10月、偽造文書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竊占國土無罪,全案可上訴。
顏寬恒在台中市沙鹿區服務處召開記者會,表示以沉重心情鄭重聲明,對判決感到極度震驚與遺憾,他秉持清廉、公正、誠信原則為民服務,卻因莫須有的指控而身陷訴訟紛爭。司法應該是公正無私,依照法律和事實審判,而不是受到政治力量的干預和操控。
顏寬恒說,林姓助理長期義務協助,自願無償擔任地方服務助理,民國106年有助理離職,所以將林姓助理補進公費助理名單。他強調,林姓助理收到的薪資都在林姓助理帳戶內原封不動、連提領紀錄都沒有。因服務團隊陣容相當龐大,每月除公費人員,必須自掏腰包倒貼助理費,「說我詐領助理費,對我是莫大的侮辱」。
關於房子假買賣,顏寬恒說,因為選舉而多次被政治操作,住家周邊整天被騷擾,嚴重影響家人生活安全,為保護家人,決定賣掉房子,「多便宜都願意賣」,完全沒有假買賣的動機。
媒體問,關鍵證物中林姓助理太太的記帳本,內容提到「顏董代收代付總表」,指出立法院薪資都是用於顏寬恒事務。
對此,顏寬恒回覆,林姓助理太太出庭時已說明,記帳是出於自己的想法,薪水都在先生的帳戶、自行支配,沒有用在顏寬恒身上,審理過程也已說明清楚,林姓助理是否為助理並從事助理工作,被服務過的相關選民也都出庭作證,最遠到住在馬祖的人都出庭。
顏寬恒指出,案件的緣起為竊占國有地,太太因竊占國有地依新台幣500萬交保,但一審無罪。檢方後續引發買賣不實、詐領助理費等案,遺憾法院並無斟酌對他有利的證據,買賣不實、詐領助理費等案的被判有罪,他直呼「天大的冤枉」「莫大的侮辱」,將提出上訴。(編輯:蕭博文)113072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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