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日電)im.B吸金案主嫌曾耀鋒等人涉嫌吸金90億餘元,被台北地檢署依違反銀行法等罪起訴,台北地院今天宣判,曾耀鋒及女友張淑芬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6年6月、12年2月。全案可上訴。
另外,台北地方法院日前裁定羈押中的曾耀鋒、張淑芬,自今天起延長羈押2個月。
檢方起訴指出,網路借貸媒合平台im.B自104年起成立經營,由曾耀鋒與女友張淑芬共同成立,由曾耀鋒父親曾明祥掛名台灣金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
檢方查出,曾耀鋒等人藉由媒合不動產借貸進行債權認購來吸收資金,並指示幹部認購債權,以製造債權活絡假象,再由平台每月支付投資人利息,但從去年起未依約支付利息及償還本金,使投資人血本無歸。
檢方估算,曾耀鋒等人藉此吸金超過新台幣90億元(起訴時提告投資人為537人,投入資金共計17億4090萬5142元)。台北地檢署依違反洗錢防制法、銀行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詐欺等罪嫌起訴曾耀鋒等31人,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編輯:李錫璋)1130801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