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27日電)高雄林園一處果園3月有民眾發現女嬰遺體,警方追查是一對學生情侶生產後擔心被罵,且女嬰出生不久就死亡,情侶進而棄屍。高雄地院依過失致死等罪判9月至10月,緩刑2年。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考量謝姓男子和許姓女友作為女嬰父母,本應負保護照顧義務,但在女嬰剛出生身體出狀況時,卻僅因擔心遭家人發現懷孕產子,就任由女嬰留在租屋處,最終導致腦傷續發中樞衰竭死亡。且2人後續仍未妥善安葬,就將遺體任意棄置在偏僻果園。
不過,法官審酌2人均坦承犯行悔過,事後也領回女嬰遺體,且目前均在大專院校就學實習,據此依過失致死、遺棄屍體等罪判謝男有期徒刑9個月、許女10個月,並宣告緩刑2年,另需提供100小時義務勞務,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許女去年9月發現懷孕後,唯恐遭反對不敢讓家人知道。直到今年3月12日出現產兆,就前往謝男苓雅區租屋處待產,並於當天下午在廁所馬桶產下一名女嬰。
但因女嬰在生產過程中頭部被擠壓骨折,且傷勢加重致腦腫,心跳、呼吸變弱,但謝男和許女卻未及時送醫。女嬰死亡後,2人還以毛巾跟塑膠袋包裹女嬰遺體,由謝男當天晚間騎車前往林園區一處果園棄屍。
直到隔天上午果園園主巡視時發現女嬰遺體報警,警方經調閱路口監視器錄影畫面後,以車追人查獲謝男所為,進而將情侶2人依過失致死、遺棄屍體罪送辦。(編輯:郭諭儒)113112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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