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11日電)曾到寮國觀摩詐欺機房的王姓男子回台擔任車手幹部,並邀黃男黑吃黑詐團金錢,而黃男又找他人黑掉王男贓款,8月在嘉義被逮,嘉檢偵結起訴5人,建請重判,遏止詐騙氣焰。
嘉義地檢署起訴書指出,年僅20歲王男曾前往寮國觀摩詐欺機房運作模式,回台擔任詐團控盤手,指揮、操控車手交易,車手佯裝成虛擬貨幣幣商,出面向被害人取款後,詐團將泰達幣移轉至被害人指定錢包,後續詐團還會指示被害人將泰達幣轉至指定錢包,被害人手上的泰達幣是看得到、用不到。
嘉檢表示,王男今年7月間與20歲的黃男聯手成立車手群組,在王男收到詐團收款訊息,即私下指揮黃男向被害人取款後,以黑吃黑手法,私吞贓款平分。
後來,黃男也依照王男手法,私下與18歲吳男、18歲江男及19歲鄭男成立群組,準備黑掉王男交辦的領取贓款,於8月12日前往嘉義縣朴子市收取吳姓被害人新台幣近百萬元投資虛擬貨幣金額時,黃男等4人遭埋伏員警逮捕。
嘉檢指出,吳姓被害人因誤信網路投資虛擬貨幣可致富陷阱,依詐團指示,今年5月至7月間,陸續向指定的假幣商購買泰達幣,多次面交金額達530餘萬元,後來驚覺遭詐騙,與警方合作,警於8月12日逮捕黃男等人,後續也逮捕王男。
嘉檢表示,王男等5人均辯稱是正常幣商,否認犯行,無悔意;且反覆實施多次詐欺車手牟利,犯案過程中,交通工具會遮掩車牌、取款時更換衣物、分乘計程車至取款地點、要求計程車司機幫忙準備背包、衣服,取款前,還會派人先到指定地點察看是否有員警埋伏,犯罪手法縝密,規避檢警查緝。
檢方認為,在詐團細密分工、策劃下,確實難以查緝,這起案件檢警努力追查充足犯罪事證,王男等人見無可答辯才認罪,若因此認定其犯後態度良好而輕判,不但將造成訴訟資源龐大耗費,更使詐欺產業更加猖狂,建請審酌上情,從重量刑。(編輯:謝雅竹)113121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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