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01 11:58

糾纏11年! 李明依離婚了

宋燕旻 賴文忠 報導  / 台北市

  藝人李明依和美籍前夫PETER,離婚官司打了十一年,終於離婚了。因為,PETER在李明依懷孕時劈腿,讓她下定決心離婚,不但花了上千萬的積蓄,還一度罹患憂鬱症。現在,終於恢復單身,李明依表示,為了兒子,他會繼續和前夫維持好友關係。

  藝人李明依的異國婚姻畫下句點了。她在微博上,寫下了,「剛剛接到通知,我,正式離婚了~很難說自己是高興還是悲傷,我哭了~11月是個很特別的日子」,用幾句話宣告14年的婚姻,正式再見。其實李明依嫁給PETER,曾經為愛走天涯搬到紐約,沒想到結婚三年,就發現老公有外遇。不想讓兒子威力生活在爸爸不斷外遇的家庭裡,李明依決定離婚,沒想到卻因為錢讓她一直離不了婚。

  光是離婚,李明依就談了11年,這期間李明依獨自扶養兒子,前後還付出了1200萬,包括紐約的房子和分居期間前夫的生活費。為了讓兒子享受家庭的溫暖,每年還得安排全家,出國兩三次,這讓堅強的李明依崩潰了。不過,異國婚姻的折磨都在一天前畫下句點。但為了寶貝兒子,李明依說,還是會和前夫保持朋友關係,用家庭旅遊讓威力感受爸爸的愛,但不一樣的是,接下來的旅途李明依終於可以發自內心的笑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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