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只知主唱名 6團員爭蘇打綠商標敗訴

黃佩華 徐弋桓 報導  / 台北市

改名「魚丁糸」的「蘇打綠」樂團,4年前和經紀人決裂解約,打官司爭取團名註冊商標,6名團員主張,團名是他們的姓名權和人格權範疇,提告請求返還商標團名;不過,前經紀人林暐哲表示,公司合法註冊商標,公告超過10年,早就過了5年的評定期限。法官認為,大多數消費者,叫不出6名團員的名字,團名等同身分辨識的說法,不予採信;至於委託管理商標,經紀約也沒有提到,加上台灣的商標法,是註冊主義,二審判6名團員敗訴,全案還可以上訴。

蘇打綠「蟬想」說:「背叛多年等待的夢想。」在貢寮國際海洋音樂祭嶄露頭角,之後更是各大音樂獎項的常勝軍,創作型樂團、蘇打綠,膾炙人口的歌曲無數,但6名團員的名字是...,民眾說:「叫不出來青峰吧(只有青峰)對,叫不出來青峰叫得出來啊,(其他人都不知道)其他人叫不出來。」

街訪實測,大多數的人只叫得出主唱名,也成了法院判決其中一環;蘇打綠和前經紀人解約,改名魚丁糸重新出發,也提告要奪回團名,一審主張學生時期簽經紀約前,就以蘇打綠成名,不管團名或商標,都是主唱青峰手寫創作,雖然一審敗訴,魚丁糸6名團員不服上訴,二審說團名是6人共同發想定名,雖然經紀人註冊商標,後來解約,但團名已是6人的姓名權和人格權範疇,應該返還委託管理的商標。不過林暐哲音樂社公司抗辯,是合法註冊商標,也公告了超過10年,和藝人是拜託經營演藝活動,不是委託,解除經紀約和商標也無關。

律師洪維駿說:「依據實際使用叫做使用主義,我們現行的商標法仍然是採取所謂的註冊主義,我想法院也是因為林先生,既然當初是註冊人,他也應該要受到商標法的保障。」二審法官認為,團名的發想者,說法一變再變,加上成員更迭不斷,共有姓名權不可採;網路鄉民問,不網搜講得出蘇打綠全部成員嗎?等同他們身分辨識的說法,也不可採。商標實質權利人,沒有理由、,移轉商標,判6名團員敗訴。不過魚丁糸認為,法院的判決越偏頗,取回團名信念就更堅定,商標法不能忽視創作者權益,將上訴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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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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