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師林暐哲告青峰違反著作權法 刑事一審結果出爐

恩師林暐哲告青峰違反著作權法 刑事一審結果出爐 | 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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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采鈺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知名歌手青峰(吳青峰)與恩師、前老闆林暐哲之間官司不斷,日前青峰及青峰母親廖碧珍擔任董事的哈里坤的狂歡公司被林暐哲提告違反《著作權法》。刑事一審今(15)日結果出爐,台北地方法院判青峰、哈里坤的狂歡公司均無罪,可上訴。

解除合約含「詞曲創作授權」!北院:刑事一審無罪

台北地方法院今日判決,認為青峰與林暐哲解除的合約,包括「經紀合約」、「歌手唱片合約」及「詞曲創作授權合約」,因此青峰沒有違反《著作權法》,刑事一審判無罪,全案可上訴。

台北地方法院表示,確認青峰、林暐哲雙方原有3項合約分別是「經紀合約」、「歌手唱片合約」及「詞曲版權授權合約」,雙方曾在2018年12月簽署合約終止同意,其中經紀合約、歌手唱片合約都順利終止,但林暐哲主張「詞曲版權授權合約」,因青峰未於合約期滿前3個月前以書面提出反對,應視同續約至2019年12月31日,但青峰卻在2019年4月至9月間公開演唱已授權的音樂著作「歌頌者」等,且發行單曲,林暐哲遂提刑事訴訟,主張青峰違反《著作權法》。

移轉一億合約已淨身出戶 林暐哲喊訴訟壓力大

台北地院5月11日傳喚林暐哲到庭,林暐哲指出,青峰想解約,他順其所願,「我移轉了一億多元的合約給青峰」,已經算淨身出戶,但並不包括「詞曲創作授權合約」的解約,且訴訟壓力大。青峰11日於臉書發長文,解釋案件始末,並提到2019年,他引申創作了「歌頌者」這首歌,「歌頌者」三個字是他引自「小情歌」歌詞「我想我很適合/當一個歌頌者」,他無奈道:「今天,他(林暐哲)卻表達『歌頌者』三個字,是他給的建議,讓我不可置信。」

多次訴訟耗費司法資源 環球音樂籲回歸初衷

青峰所屬的唱片公司「環球音樂」也在今日發出聲明,「自2019年起,林暐哲先生及其公司對吳青峰提起民事假處分聲請並經二法院駁回,民事訴訟一、二審,以及今日宣判之刑事訴訟,連續五次裁判結果一致,林暐哲先生及其公司之請求均遭法院駁回,判決青峰勝訴。」籲音樂人回歸初衷,勿再濫訴耗費司法資源。

翻攝自臉書粉絲專頁「環球音樂」。
翻攝自臉書粉絲專頁「環球音樂」。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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