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物時遭攆出門美一婦女控告百貨公司

  您聽過去shopping ,結果被百貨公司趕出來的事情嗎?一位美國婦人,今天指控倫敦的【哈洛德】百貨公司,將她趕出店外,店家所持的理由是:她穿得很沒有格調、雖然說這件衣服就在哈洛德買的。

  這個48歲的美國加州婦人【凱登】女士,即將飛往倫敦,找她的律師商量,準備控告【哈洛德】公司破壞了她的名譽。

  凱登是在今年5月間,在那家著名的百貨公司購物時,被店裡的警衛強行推出門外的。

  她說她當時感到很糗、受到很大屈辱。她還發誓今後再也不會踏進【哈洛德】公司的大門一步。

  凱登當天在那家公司採購時,穿著一套460美元的服裝,包括土黃色的緊身褲襪,和一件白色的繡花襯衫。但是【哈洛德】公司的人員和老闆,也就是已故【黛安娜】王妃男友的爸爸【費伊德】,認為她穿得很沒格調,不符合他們店內嚴格的服裝規定,而把她掃地出門。凱登女士的律師說,凱登當天被轟出百貨公司時,旁觀者還以為她在店裡順手牽羊,使凱登的名譽蒙受極大損失。

  法律專家預測,凱登提出的名譽賠償,大約是4萬8千美元到6萬4千美元之間。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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