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作票 前花蓮市長魏木村服刑

  發生在民國八十一年間,國內選舉史上第一樁作票弊案的花蓮二屆立委選舉,涉案的前花蓮市長魏木村和他的弟弟縣議員魏東河經法院三審判決確定,今天下午發監執行。

  二人因違反選罷法,魏木村被判刑一年,魏東河則被判刑二年十個月,魏木村在進監獄前,還拿了一個被法官認定為賄選的吹風機和宣傳單表達心中的不滿和無奈。(張國興)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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