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駛高速公路的車主要注意了, 沒有保持安全行車距離, 農曆年前要開始處罰, 一罰就是三千元. 之所以這麼做, 是因為高速公路局的統計發現,行車沒有維持安全距離, 正是釀成高速公路車禍的主要原因.
剛完成的統計顯示, 高速公路上出車禍, 最主要的原因, 不是超速, 也不是酒後開車; 竟然是沒有保持安全車距, 以及駕駛人行為不當.
87年, 高速公路上一共有237 起車禍. 其中52次都是因為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於是一下子就撞成一團.
尤其不少新型車輛,在自以為有ABS反煞車鎖死系統的情況下, 更是緊跟著前車.
高公局建議, 小型車的安全車距是,行駛速度的一半;大型車, 則是速度減20. 至於不聽建議的, 高速公路警察局, 農曆年前開始取締, 抓到的話, 至少罰你三千元。(項 薇 蔡希宏)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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