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法官另類處罰 不入監獄 教化為先

製造噪音或罵人是豬,該怎麼罰呢?美國初級法院的法官,在審理這種小罪、小過時,常利用裁量權,作出別具創意的處罰,讓違法者在輕鬆幽默的懲罰中,有機會思考悔過、重新做人。

  有人犯罪,被罰不准看電視。種族主義者被要求清除刺青。跳傘冒險者被強制賣掉所有的裝備。一名母親還被禁止在家裡抽煙。這個人罵警察是豬,法官罰他和豬一起公開亮相,旁邊還掛著【這不是警察】的牌子。林林總總的處罰方式,看來有趣,其實法官是用心良苦。

  情節輕微的犯罪人在龍蛇雜處的監獄待上兩三年,可能變本加厲;還不如給個不太嚴厲又絕對讓他永生難忘的懲罰。這些別出心裁的懲罰方式,經常是因人而異,但不外是在幽默又不失懲戒的方式中,達到教化的目的。(張珮雲)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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