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反賄選宣導涉案人別有用意

  新竹地檢署,上午舉辦了一場反賄選的宣導遊行,特別的是,遊行隊伍中,還出現了涉嫌賄選的被告,來現身說法,原來他們是利用參加這類型的公益活動,換取檢察官,能夠暫緩起訴。

  車上掛著反賄選旗幟的遊行車隊就這麼浩浩蕩蕩在新竹縣市街頭遊行,這是新竹地檢署所發起的反賄選宣傳車遊行,是由地檢署義工以及七位涉及選罷法的被告所組成的,這七名被告因為收後選人好處,或是參加候選人所舉行的餐宴,但是因為犯行輕微以及態度良好,檢察官根據今年一月才修正通過的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七條,暫緩起訴這些被告但是必須參加社會公益活動,作為緩起訴的交換條件這七位被告都是因為對法律認識不清,觸犯了選罷法,今天親身當地檢署的義工遊行宣導反賄選,更深具意義,有些被告認為出來遊行是功益活動,但是不希望接受採訪,也有的認為以參加公益活動作為暫緩起訴的條件,讓情理法更能周全,法律更圓融。(彭椿榮)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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