潑人一身水 攤商易科罰金一萬八

  台北捷運地下街有一名女性攤商,在點交攤位的時候,因為一言不合,被對方狠狠潑了一身茶水,這名女子憤而一狀告到法院,對方聲稱是不小心打翻茶水,但法官卻認為這已經構成公然侮辱,判決拘役二十天,得易科罰金,這杯水代價是,一萬八千元!

  台北彭小姐因為攤位點交,一言不合,身上被人狠狠潑了一杯水,彭小姐一氣之下,告對方公然污辱我們找到潑人茶水的方先生,但他說只是弄翻茶水,雙方認知太遠!官司打了一年多,最後法官做出判決,方先生拘役二十天,得易科罰金一萬八,但這筆錢連律師費車馬費都不夠用,得到正義了嗎?可能只是出了一口氣!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華視新聞 Facebook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