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放頭目津貼 宋楚瑜獲不起訴

親民黨主席宋楚瑜在省長任內曾發放原住民頭目津貼,被前民進黨台北市議員、現任立法委員徐國勇、王世堅等人遞狀告發涉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全案,認為在宋楚瑜參選總統前即已定案,不符賄選要件,將宋楚瑜處分不起訴。
全案緣起於九十二年花蓮縣長補選時,民進黨候選人游盈隆發表「頭目津貼」政見,遭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李子春簽分「偵」字案,時任台北市議員的徐國勇、王世堅等人即向台北地檢署遞狀告發宋楚瑜在省長任內也曾發放原住民頭目津貼,省長卸任後即投入總統大選,頭目津貼成為其向原住民拉票政績,已涉賄選。
案經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孫冀薇偵辦,發現宋楚瑜確曾在民國八十六年到八十八年間,以「原住民聚落會議主席工作費」名目,每月發給全省原住民頭目工作津貼。
不過,由於「原住民聚落會議主席工作費」在宋楚瑜宣布參加總統大選時即已定案,對八十九年總統大選有投票權之人,已無從影響,應不構成法定賄選要件;再者,該筆津貼並不問原住民頭目的黨派之別,只要符合資格者均可領取,無限特定人才能受益,檢察官因此認定全案不構成賄選,處分宋楚瑜不起訴。(中央社)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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