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新北市
利用軟體下載音樂影片,真的要小心觸法。一名家住台北縣的陳姓男子,他利用P2P軟體下載九百多首歌曲,結果遭到檢察官認定違反了著作權法,雖然獲判緩起訴,不過為了達到警告的作用,還是要求捐款兩萬元給國庫。
又有民眾使用P2P的下傳軟體,下載了九百多首歌曲,被檢察官認定違反著作權法。雖然最後判定緩起訴,不過為了達到警告目的,還是要求這名遭到檢舉的陳姓男子捐款兩萬元給國庫。
其實這名家住台北縣的陳姓男子,電腦裡面儲存九百多首歌曲並不算太多,之所以會被檢察官判定違法,是因為在電腦硬碟裡頭,除了時下熱門音樂之外,還有現在目前正在上映的熱門電影。
這名陳姓男子是在警方正在進行網路巡邏的時候遭到查獲,員警再根據電腦的ip位址往上追蹤,追到位於台北縣三重他的住處,當場查扣他電腦還有硬碟。員警把這些東西通通帶回警局後,才赫然發現裡頭竟然還有九百多首的歌曲,以及熱門線上電影一百多部,也才讓他意外再吃上一條違反著作權法的官司。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