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市
遇到這種搭機糾紛,旅客怎麼保障自己的權益?沒有想到在機場等飛機一等就是好幾個小時,旅程完全被延誤,難怪有人會大發脾氣。如果是人為因素,航空公司當然要負起所有責任,但如果是不可抗力的天候因素,通常旅客都會摸摸鼻子自認倒楣,不知道自己的權益已經受損。
因為翻開民用航空法,清清楚楚規定,飛機只要誤點,航空公司就該負起賠償的責任,就算是因為天候關係,也必須做適度的補償。聰明的旅客應該知道保護自己的權益。至於有什麼權益該爭取,必要的通訊、飲食膳宿、禦寒急救工具、交通工具等,旅客都可以提出。
以最近兩年來所發生的八起旅客罷機事件,最後航空公司多以平均一百美元的金額,和旅客達成和解,至於真正告上法院打官司的,旅客也多半能獲得合理的金錢賠償。(記者徐嘉瑜 何孟倫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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