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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迴翻車案被告李泰安被當庭釋放,檢方今天提出抗告!這場大鬥法,也未免太巧合,包含當天駁回聲押的法官、李泰安律師、到偵辦的主任檢察官,一共五個人,竟然都是司法官二十八期的同學,這場官司被形容是司法官二十八期大鬥法!
南迴翻車案的檢察官個個頂著黑眼圈,沒有笑容,面對李泰安被當庭釋放,打擊真的很大,抗告書下午已經送到屏東地方法院。抗告書裡面的內容都是祕密,這是檢方又再努力補齊李泰安涉案的證據。外界都好奇,駁回檢方聲押李泰安的三名法官是誰?審判長羅森德,二十八期,從檢察官轉任法官,審理過多起貪瀆案,陪席法官王以齊,三十八期,曾受理轟動一時的東港新用合作社背信案,受命法官邱玉汝是唯一女性,四十二期,最為資淺。
特別的是,院檢辯三方出現司法官二十八期大鬥法的罕見場面,檢方包括襄閱主任檢察官鐘忠孝、主任檢察官高碧霞、屏東檢察官蔡榮龍,和曾是同班的李泰安律師吳漢成要激烈攻防,審判長羅森德這麼巧也是同窗,檢方提出聲押李泰安,就是被羅森德駁回,更巧的是,以前羅森德對吳漢成就特別關照。吳漢成翻著同學錄,想到還會偷笑。
三方交手,目前是吳漢成在領先的局面,高碧霞再出手提出抗告,昔日同窗到了法庭毫不相讓。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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