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座須繫安全帶 違者最高罰六千

 / 台北市

  開車上路,以下這兩則新聞,您一定要知道!首先要告訴您,明年六月起,開車上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後座乘客,將強制繫上安全帶!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違者違款一千到六千!。

  議事鎚一敲,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一條修正案正式通過。未來汽車開在高速公路以及快速道路上,後座都要繫上安全帶,不然就會被罰三千到六千,為了自身安全民眾普遍都贊成。

  不過交通部表示,計程車後座乘客如果沒有繫上安全帶,罰的是司機。不僅是計程車司機覺得很麻煩,交通大隊在執法上恐怕也有困難。

  今年度,光是台北市一到十一月前座沒有繫上安全帶的違規就有四萬多件,比起去年同期要多出一萬件,可見民眾在繫安全帶方面已經有鬆懈。未來後座執法更困難,考驗警方的查緝能力。

  另外,附帶決議中提到,八十年七月以前出廠的車輛,因為後座沒有安全帶的設計,因此不罰。但是根據公路總局的統計,目前這樣的車輛還在使用的總計有將近四十二萬輛,為了自身安全,雖然交通條例不罰,民眾還是可以自己安裝安全帶。

  材料費一千多元加上安裝費五百到六百元,加裝後座安全帶有可能為車行帶來一些商機。法令預計三月一號上路,宣導期三個月,六月一號就會開罰。(記者曾馨霈、莊志成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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