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童不得補習 違者罰款5-20萬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教育部提出的補習及進修教育法修正草案,未來六歲以下的小朋友都不能進補習班補習,違規的補習班可能會被處以新台幣五到二十萬元不等的罰款,不過像是芭蕾舞、繪畫等有助於小朋友身體動以及藝術涵養的補習班則不受限制。

  此外教育部也參考西方國家做法,建立學習成就認證制度,以後只要年滿二十五歲工作滿四年,曾經取得大專院校推廣教育或其他非正規教育四十學分以上,就可以取得進修教育專科部及教育學院部的入學資格。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華視新聞 Facebook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