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民黨主席宋楚瑜,控告陳水扁總統的【密會說】,提出民事求償,昨天一審宣判,陳總統敗訴要賠償三百萬,而這也是近來陳總統從【柔性政變】說法以來,第二次因為言論被判決賠償的例子,雖然總統有刑事豁免權但一樣不能免除民事責任,不過陳總統委任律師表示,將會提出上訴。
陳水扁總統在接受節目專訪中,說出親民黨主席宋楚瑜,在美國密會中國國台辦主任陳雲林,宋楚瑜因而向陳水扁總統提出民事訴訟,最後法院一審判決,陳總統敗訴要賠償三百萬,還要在國內三大報登報一天半版的道歉啟示,法律保障總統刑事豁免權,但即使貴為國家元首,還是要負擔民事責任。
也就是說,總統刑事責任要等卸任才能追訴,但只要和刑事責任無關的侵權行為,國家元首任內就要負責,而陳總統的密會說,是繼【七日柔性政變】遭連戰、宋楚瑜,控告妨礙名譽敗訴以來,第二次因為言論遭法院判決敗訴,不過陳水扁總統的律師表示,一定會再提出上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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