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市
市政府員工違法穿越馬路,交通大隊卻沒有取締?市政府理由是這是員工的個人行為,但同樣是個人行為,一般老百姓亂闖馬路,不是被開單就是被逼著看血淋淋的車禍短片,一樣違規,為什麼是兩種待遇
違規穿越馬路,小心警察早就盯上你,這位先生趕時間,不管車水馬龍先衝了再說,馬路對面已經替代役全程攝影,讓你賴不了帳,這時候警察先生走出來,不囉唆就是一張罰單,這回警察可是鐵面無私,不管是美女求情還是懵懂的未成年都一樣,開單可是不分男女老幼,不服氣再送你上警車看血淋淋的車禍短片,受不了的民眾,破口大罵。
抓狂也沒用,警察街上跑,抓最兇的還是汽機車違規,這位少年躲過右邊突然冒出來的警察,卻被埋伏在左邊的警察抓住後座,整個人翻車犁田,在地上痛的爬不起來,還有這位阿伯想逃,被警察左右包抄,拜託警察大人手下留情當然沒用,誰叫你是小老姓。(記者楊茜雯、戴榮賢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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