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車追賊情有可原 大學生不起訴

  今年五月,有一名大學生因為發現行李被偷,情急之下,偷路旁機車追賊,但被警方依竊盜罪嫌移送法辦,而檢察官調查後,認為大學生偷車情有可原,而且機車失主也不追究,所以給予不起訴處分。

  黃姓大學生一臉無奈,在警局裡面作筆錄,因為偷車追賊,自己反倒變成嫌犯,事情發生在今年五月,黃姓大學生把電腦還有棉被放在路旁,只不過去買個飲料,一回來結果家當被一名騎三輪車的男子全部搬走,黃同學情急之下,想說拿鑰匙試試路邊機車,結果還真的發動,但沒多就被警方攔下!

  黃姓大學生說:「自己很急嘛!就想說遭竊是剛剛的事,我就路邊順手牽車了去追人家,結果才騎到路口就被警察追!」

  黃同學當時甚至跪求警方放人,但還是被移送法辦,不過檢察官認為,雖然犯法是事實,但偷車卻是情有可原,而且跟失主已經達成和解,所以不予起訴,讓黃同學還有家人終於鬆一口氣,不用背上竊盜前科。(陳美喬)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華視新聞 Facebook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