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彰化縣
彰化結褵22年夫妻,太太三年前中風變成植物人,先生以妻子罹患不治惡疾為理由訴請離婚獲准。只是傳統婚姻要不離不棄,白頭偕老,這項判決引發爭議。
新人步入禮堂,執子之手,白偕老的婚姻誓約,在現實生活中,恐怕要受到考驗了,彰化蔡姓男子,以妻子成為植物人,罹患不治之惡疾訴請離婚,判決獲准,讓法界相當震驚。
律師強調,翻開民法第1052條裡頭載明判決離婚的事由,包括第七項,有不治之惡疾者不過過去法官採納判准的,少之又少,除非還有其他重大事由,讓雙方難以維持婚姻。婦女團體也認為,這樣的判決確實悖離了傳統不離不棄的婚姻倫理,希望法官未來對遭受家暴的婦女,也能以相同寬容的標準看待。
儘管這項判決引起社會廣大的討論,不過可以確定的是,過去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困苦與共的傳統文化價值不再,夫妻堅貞的愛情與家庭倫理觀念也逐漸式微,未來夫妻離婚的理由愈來愈多元,法官判決依據也愈來愈開放。(賴佩真 張春峰 謝忠義 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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