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拍消費券 買賣都違法

 / 嘉義縣

  比價錢可以斤斤計較,但想賺錢可別動歪腦筋,政院推出消費券振興經濟,不過嘉義縣警局在網路上發現有人拍賣三千六百元的消費券要換四千元的現金!提醒民眾,消費券不能兌換現金,一旦被查獲就會罰一到三倍的罰鍰。

  三千六百元的消費券讓所多店家過年期間生意好得不得了,這幾天陸續去銀行兌換現金,不過在嘉義縣警局也發現,有民眾將消費券PO在拍賣網站上拍賣。這網站上清楚的寫著,三千六百元的消費券要賣四千元,並且將消費券以各種方式排列拍照,證實是
貨真價實的消費券,賣家所在地是桃園縣,還提供買家可以當面交易驗明真假。

  而嘉義縣警察局的網站也有民眾上網留言,疑惑的問消費券換現金違法嗎?還有人也在詢問消費券如何換現金,不過國稅局提醒民眾,不管用什麼方式,以消費券兌換現金都不被允許,也不可以收購,否則就會開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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