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6/08 18:58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前總統陳水扁被控侵占六項機密外交費案,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今天出爐,陳前總統被判無罪。
特偵組去年九月廿二日起訴本案,指陳水扁兩千年八月至兩千零六年九月,前後十一次趁外交出訪,將外交部每次提供總統運用的十萬美元,每次暗留三萬美元,匯給兒子陳致中留學使用,據了解,台北地院法官審理認為,陳水扁在機密外交費的支領過程並無不法,所以判其無罪,這是陳水扁被起訴的相關案件中,第一件無罪案件,但檢方仍可上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前總統 陳水扁 宣判 無罪 機密外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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