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25 18:58

雨遮又列入權狀 政策3個月又變

連昭慈 蕭裕燁 報導  / 台北市

  雨遮是否列入所有權狀登記,現在引發爭議。原本在五月一號上路的制度,規定建商應該把雨遮、主建物、還有公設分開計價,但是內政部長江宜樺今天說,因為建商有不同的意見,所以,雨遮按照一定比例,可以登記在權狀,但這一定比例到底是多少,他也沒說清楚,眼看政府態度急轉彎,讓想買房子的民眾,抱怨連連。

  新房子外觀氣派,造型真特別,窗戶周圍還有簍空設計,但是小心,因為這些看得到用不到的設計,可能又要算在主建物裡面了,就拿這間房子來說,權狀登記28.43坪,扣掉公設只剩下15坪,雨遮也佔了一坪,就要50萬,既不能曬衣服,也不能放花盆,原本五月一號新上路的制度,把雨遮和主建物分開計價,但是現在,遊戲規則又不一樣了,變成雨遮還是可以有部份算成主建物。

  內政部星期天特地開記者會說明雨遮的計價方式,但一定比例是什麼意思,什麼樣的雨遮算用得到的,沒有人說得清,因為建商壓力,政府態度就翻盤,來看房子的許先生,忍不住開砲了,政府沒跟老百姓站在同一陣線,許先生當然不高興,不過內政部也沒把話說死,詳細規則,還要再找學者專家討論討論,預計10月底前會有答案,只是答案是否能讓買房的人滿意,剩下的三個月,恐怕又有得吵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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