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9/14 11:58

和艦案更一審 曹興誠獲判無罪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聯電董事長曹興誠被控的違法投資中國和艦公司案,原本一、二審都判無罪,但在檢方上訴到最高法院後,去年12月發回高院更審,經歷九個月審理,高院今天更一審仍判曹興誠無罪,但檢方仍可上訴。

  聯電子公司被控在民國90年違法投資中國和艦科技公司,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和副董事長宣明智,涉及違反背信罪和商業會計法,在高院更一審,今天仍判2人無罪,但全案仍可上訴。

  曹興誠和艦案的背信罪,原本一、二審都獲判無罪定讞,但檢方仍以相關連的商業會計法上訴,最高法院也認為上訴有理,在去年12月發回更審,讓曹興誠相當不滿,甚至曾在開庭時,痛批司法,雖然宣判時曹興誠沒有現身,仍透過律師表示感謝司法還他清白,曹興誠曾因為和艦案,公開批評高院不斷發回更審是浪費司法資源,導致案件無限期拖延,這次更一審被判無罪,曹興誠再次大聲呼籲檢方停止上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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