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艦回饋股權予聯電 可望就地合法

和艦回饋股權予聯電 可望就地合法 | 華視新聞

李佩純 姜竹祥 戴榮賢 報導  / 台北市

  聯電被控投資中國和艦,涉嫌背信案又有新發展,上星期五檢方才將聯電董事長曹興誠,與副董事長宣明智列為被告,近期內就要約談。

  而今天聯電董事長曹興誠,再次透過平面媒體,刊登半版聲明,表示和艦已經同意回饋15%的股權,價值高達一億一千萬美元,也就是約新台幣三十四億元給聯電作為協助的代價,這表示曹興誠希望和和艦的關係就地合法。

  曹興誠大動作在報上刊登和艦要回饋15%的股權給聯電,希望這件事情就此打住,不過,如果和艦真的可以回饋股權,是不是會引起其他廠商如法炮製?

  立委賴士葆上午就在立法院,強烈質詢何美玥,這樣做到底何不合法?海外股權回台灣要經過核淮,當初合法三家赴大陸投資,根本沒有和艦,是不是陸委會說可以就可以,是不是就算不合法,一年也只能罰五千萬,台聯也罵聯電。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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