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16 18:58

禁帶外賣漢堡 戲院雙重標準?!

宋燕旻 魏台復 報導  / 新北市

  豬排堡跟潛艇堡,同樣是長型的堡,您覺得差很多嗎?有民眾買了潛艇堡,帶進去台北中和的戲院,被戲院的人拒絕入場,不過戲院餐飲部販賣的豬排堡,卻可以光明正大進入,這種差別對待,也讓民眾覺得很不公平,消保官表示戲院的作法有違公平原則,規勸不聽最高可罰150萬元。

  張先生買了潛艇堡要看電影,不過一句味道太重不准進,真是有夠掃興。像張先生這樣的案例,可不是第一起,不過讓人最生氣的,在這裡。看看販賣部上,熱狗堡、豬排堡,寫得好大好大。民眾買了中和國賓影城的豬排堡,OK、OK歡迎光臨,同樣是長型的潛艇堡呢?一樣都是堡,不過漢堡、潛艇堡通通被影城列為辛辣食物,比較香,不能帶。

  不過,潛艇堡真的比較香嗎?怎麼問,都是國賓影城的豬排堡香多了,奇怪的規定,也讓民眾很生氣。雖然國賓影城解釋,販賣部賣的商品,民眾也可以從外面買一樣的進場。不過消保官認為,國賓影城的作法有違公平原則,可處六萬到150萬元的罰金。只是國賓影城熱狗堡賣你70元,便利商店的只要32元,比起來根本是暴利,也難怪要四處禁帶食物,小小的罰款,才不會看在眼裡。1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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