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10 18:58

47年次勞工 領全額年金須61歲!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按照法令規定,勞工年滿55歲,可以提早提領勞保年金,但勞委會現在決定,未來年紀增加一歲,也就是說,只要是民國47年後出生的勞工,都必須滿61歲才能請領全額年金,回推5年、必須滿56歲才能領減額年金,估計全台有214萬人受到衝擊。

  現在再看這支廣告,勞工朋友啊你聽的下去嗎?騙人啊,原本按照規定,滿60歲可以領勞保年金全額,每提前1年領金額少4%,提前5年55歲領年金打八折,但現在法令規定,從2018年起延遲一年,得滿61歲才能領年金,減領年金也變成56歲,衝擊到的就是47年次到55年次的214萬勞工,時間全面延後,真的很不滿。

  上個月勞團才走上街頭,秋鬥大抗議短短兩個多星期,勞委會又宣布延遲領,讓勞團抗議,不只是坑殺勞工一年的錢,勞保年金破產危機也令人心驚,又加上下個月傳出要提高保費,保費都是勞工在繳,遊戲規都是政府在訂,勞工團體已經醞釀抗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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