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品鑫 史恩銘 報導 / 台中市
台中市政府一名劉姓公務員,去年以「到醫院檢查身體」為由,請病假23天,幾乎是週週請一天病假,市府調查發現,他根本沒有去醫院檢查身體,而是在家養魚,改記曠職23天,兩大過免職,劉姓公務員不服,提出訴訟辯稱,依規定公務員每年可以請28天病假,照領薪水,但台中高等法院還是判他敗訴。
台中市政府經發局,上班時間,大家都很認真,但這個位子,常常沒有人,公務員去哪呢,喔在這裡,回家養魚種花去,因為他說,他有高血壓,需要治療,很奇怪他的高血壓,經常週週發病一天,依照公務員規定,請一天病假,不需要醫院證明,一個星期週休二日,加上一天病假,等於只要上班四天,照領全勤薪水,連市長胡志強都看不下去,支持將這樣的人開除。
但劉姓公務員堅持,他奉公守法,都是依照公務員規定請假,但真的奉公守法嗎,他曾經為了別人的車停在他家門口,半夜狂按喇叭,飆罵處理的員警,被依妨害公務罪移送法辦。身為公務員卻妨害公務,現在又狂請病假照領薪水,台中市政府認為,既然不想上班,就把這個位子讓給想上班的人來坐吧。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