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國內有將近400萬女性勞工,立院初審修法通過,在明年可以多三天的生理假,等於女性勞工一年可請33天的病假加生理假,雖然不需要併入病假中計算,但雇主可以不給薪水,另外,最快明年初請生理假也可以不用附上證明。
女性生理痛,痛起來要人命,請假還要提供證明文件,有些人覺得麻煩,還有些人也不敢請假,乾脆忍著痛去上班,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女性勞工每個月可以請1天生理假,是併入1年30天的病假中計算,立委認為這個做法讓女性勞工權益受損,提案修法3天的生理假和病假分開計算,未來一年內可以請33天的病假加上生理假。
在請生理假的時候,雇主都會要求提供證明文件,造成很多人怕麻煩,又擔心請假被刁難,勞委會同意修改施行細則,未來請生理假,就不用再提供證明文件,最快明年初可以完成實施。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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