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18 12:00

原民男自製獵槍 最高院判無罪!

陳俐吟 葉子杰 報導  / 台北市

  排灣族男子蔡忠誠,自製獵槍打獵被查獲,遭判刑2年8個月,最高法院審理後,認定原住民是基於傳統文化持有獵槍,應該視為生活工具,不構成犯罪,改判蔡忠誠無罪定讞。到場聲援的原住民團體,在最高法院門口燒芒草,升狼煙慶祝。

  最高法院門前,原住民團體開心地施放狼煙,祭告祖靈,慶祝排灣族人蔡忠誠,持有自製獵槍一案,最高法院改判無罪定讞,持槍原因百百種,蔡忠誠再三強調,自己真的只是為了打山豬,而且獵槍在原住民文化裡頭的地位,不容置喙,從古到今,不論是為了自我防衛,還是慶典進香,到處都有獵槍的影子,但原住民能不能合法持有獵槍,也始終存在爭議。

  最高院的判決,就像替他們打了劑強心針,只要是基於傳統文化、生存目的,原住民就能合法持槍,再也不用妥協投降。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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