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益鈞 報導 / 花蓮縣
桃園的陳先生,六年前車子在花蓮被偷,但員警很誇張,拖了快六年才通報他,甚至還要求他繳21萬多元的保管費,其實當時他的車早就因為竊賊酒駕,被警方扣留,但是員警卻遲遲沒有通知,陳先生氣得向警方反映收錢不合理,警方也沒有任何表示,還讓他多等3年,才終於免繳這筆錢。
這輛白色廂型車,車頭車身,到處都是嚴重的鏽蝕,連車燈都掉下來,甚至車子裡頭,都還長出了綠葉,看上去,就是一團大廢鐵,這輛車放在保管場,已經日曬雨淋長達六年,但其實是有車主的,住在桃園的陳先生開這這輛車到花蓮,但卻被偷了,他當時立刻向警方報案,但是後來卻無聲無息,過了六年,警方突然通知他來領車,最讓人傻眼的事,車輛保管場,居然要還要跟他收,每天一百整整六年,總計21萬多塊的保管費。
我說我的車是酒駕被查扣,不是我本人為什麼還要繳,其實竊賊就是陳先生的員工,酒駕偷開車,早被警方查扣,卻6年來都沒有通知車主,程序的確有延宕會追究相關責任,警方當時還在進行刑事程序所以要收錢,警方也坦承,處理的確有疏失,現在,陳先生不僅不用負擔這筆錢,警方還要再賠償他的損失。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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