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20 12:00

私帶"雷神"販售 恐觸法罰3百萬

楊諮宜 報導  / 桃園市

  最近雷神巧克力非常夯,超商大缺貨,就有不少人去日本帶,不過注意囉,帶回來自己吃或者送朋友沒問題,但如果您是帶回台灣賣,要小心,上頭如果沒貼上中文的成分及產地標示的話,已經違法,最高罰3百萬元。

  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天公佈了去年進口食品查驗結果,也公開各種常見的不合格項目,而其中,近期最夯的雷神巧克力也被點名。食藥署說,如果只是帶回台灣自己吃或送朋友,那沒關係,但注意囉,如果有販賣行為,一定要貼上中文的成分或產地標示,否則最高可以罰到300萬元。

  查驗人員隨機取樣,抽查進口台灣的商品,開箱檢驗,第一項重點就是看產品包裝有沒有中文標示。各類食品一字排開,全都得通過查驗,就連最受歡迎的雷神巧克力,也有嚴格規定,買回台灣自己吃沒關係,但只要有團購或販賣行為,就必須像這樣,貼上成分和產地的中文標示。

  進口食品沒照規定走,罰責可不輕,就是要嚴格把關,讓民眾吃下肚的進口食品,都安全有保障。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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