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汎瑜 何興邦 報導 / 台北市
也因為打錯針、包錯藥的事件接連發生,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了藥事法,明文規定,所有藥品在批發零售之前,在包裝上面都必須加註中文標示,防止醫護人員沒看懂英文,又發生打錯針事件。如果藥商沒按規定標示,可處十萬到五十萬罰鍰,被抓到又沒改善,還可連續罰,最高可處250萬罰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陳汎瑜 何興邦 報導 / 台北市
也因為打錯針、包錯藥的事件接連發生,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了藥事法,明文規定,所有藥品在批發零售之前,在包裝上面都必須加註中文標示,防止醫護人員沒看懂英文,又發生打錯針事件。如果藥商沒按規定標示,可處十萬到五十萬罰鍰,被抓到又沒改善,還可連續罰,最高可處250萬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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