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21 18:58

開架彩妝未標期限 違法重罰10萬

邱薇而 吳權源 報導  / 台北市

  之前議員才踢爆,知名專櫃化妝品牌給民眾的試用品都是過期貨。我們記者也繼續追蹤,針對市面上開架式化妝品,很多產品也都沒有標示製造日期跟保存期限,而這樣以經違反法規,最高可處10萬元以下罰款。

 

  藥妝店、美妝店,在大街小巷都有,相當方便,尤其裡面開架化妝品,便宜又大碗,但我們實際直擊發現,不管是日系還是歐美系品牌,裡面只要是,固定在架上的彩妝品,不管是眼影粉餅或是腮紅,幾乎都沒有標示,製造日期跟保存期限,就連名媛孫芸芸代言的,開架粉底液,瓶身上也一個字都沒標,業者這樣已經明顯違反衛服部規定,衛服部葉科長限期改善違者罰10萬。

  通路業者也發函,表示會盡快要求,廠商改善,衛服部也會持續清查開罰,讓消費者在選購化妝品時,能更有保障。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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