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中市
在台中市潭子區租屋的林姓男子與鄰居一家人相處不睦,他在家門口張貼門聯,上下聯分別是「廿二號霸道夫妻欺壓鄰」、「廿二號霸道兄妹謾罵鄰」,橫批「霸道之家」,鄰居不甘受辱提告,台中地院依公然侮辱罪判林罰金八千元。
林辯稱他在門聯上寫的廿二號不是指門牌號碼,是指日期,至於指的是什麼事情的日期,他忘記了;而且他是將門聯、大字報張貼在租屋處的屋內,不是屋外。
法官調查,林說不出廿二號代表的是哪件事的發生時間,難以採信;且林雖在租屋處門口鐵門門框旁貼門聯,但林未將鐵門全部放下關閉,往來人士均可看見大字報及門聯,且霸道的意思為跋扈、蠻橫、不講理,足以貶低鄰居及家人的社會評價。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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