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15 23:00

我要婚姻權(上)

我要婚姻權(上) | 華視新聞

陳汎瑜 蕭凱堯 張書銘 報導  / 台北市

 歡迎回到華視新聞雜誌,我是蘇瑋婷。婚姻和家庭的組成,一定要一男一女嗎?如果同性相愛、是否也能幸福成家呢?攸關同志「婚姻平權」的「多元成家草案」,去年送入立法院後、遭到擱置,同志團體認為,爭取人權和平等、不能再等,於是日前有30對的同志伴侶,他們公開站出來,集體到戶政事務所登記婚姻,這是台灣第一次出現大規模的、同志集體登記結婚,他們跟一般民眾一樣、排隊辦理,但礙於法令,最後遭到戶政機關、拒絕受理!同志朋友很感慨的說,他們深愛伴侶、也獲得家人祝福、甚至有的已經在國外合法結婚,但為什麼台灣法令,卻長期對他們、關閉大門、漠視同志的存在呢?

  2014年8月1號,這是台灣同志人權史上,重要的一天,30對同志伴侶首度站出來,到台北市中正區戶政事務所集體登記結婚,爭取婚姻權,他們罕見的以大動作串連,並且站上了戶政機關的第一線。

  排隊、抽號碼牌和所有民眾一樣,到窗口領表申辦結婚,女同志方敏和林于立,今年23歲,兩人已經交往兩年,僅管所有證件和資料齊備,但她們仍舊遭到戶政機關委婉拒絕,而其他同志伴侶也在別的窗口同樣被擋下。在同志團體號召下30對同志挺身而出,這是台灣史上第一次,而她們背後更有許多艱辛坎坷的故事。

  2013年9月,方敏和林于立,為了爭取婚姻平權,曾經剃光頭展開徒步環島,她們想告訴大家,愛有許多不同的樣貌,更應該被尊重和包容。登記結婚這一天,方敏媽媽也趕到了戶政事務所,僅管兩個孩子的未來不被台灣法律認同,但方媽媽含著眼淚,為她們戴上傳家戒指,這是身為同志母親最心酸卻最溫暖的祝福。

  穿著西裝,中性打扮,她們是小丁和Ray,兩人交往7年,2012年她們花光所有積蓄,遠赴加拿大結婚。但回到台灣,結婚證書卻形同一張廢紙,因為Ray一度病重住院,醫院卻反對小丁以家人身分留院照顧,歷經生死關頭,她們更深刻體會,身為同志的痛苦和無奈。

  根據台灣民法規定,婚約的締結得由一男一女自行訂定,但同志人權團體認為,性別的限制,明顯違背憲法第七條的平等權,因此希望修改民法,將男女兩字改為伴侶,但法案送進立院近一年,卻遭到長期的擱置。

  這天,打開家門迎接我們的是欣潔和陳凌。兩個人在同志運動這條路上曾經當了6年的戰友,現在更成了相知相守的同志伴侶,去年兩個女生已經在汐止共組家庭,展開兩人生活,唯一少了的是一紙結婚證書。陳凌說,在實質意義上她和欣潔早就結婚了,無須他人的認可、也無人可阻擋,但站出來是為了要求平等和合法的身分。兩人都公開出櫃,在鄰居面前也從不避諱同志的身分,但她們說有太多同志朋友只能活在陰影裡。

  呂欣潔是北一女和台大社工系高材生,同志的身分,曾經讓她恐懼,會不會失去父母的愛。而她最感謝的是去年因病過世的妹妹,因為罹病,妹妹的心智永遠就像個孩子,但這份純真卻陪著她熬過最人生最痛苦的階段。

  想要合法結婚,想要手牽手走在陽光下,鏡頭前呂欣潔和陳凌就像是最平凡的夫妻或情侶,她們許下最簡單的願望,就是攜手相伴,相守到白頭。這是一對女同志的真實人生,更是許多同志伴侶們的縮影,想要幸福的走下去,坦然的走出去,不再有歧視,也不再有差別待遇,但他們的聲音,何時才能被聽見?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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