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20 11:42

人行道鐵鍊害摔 管委會判賠

綜合報導  / 新北市

  為了避免機車騎上人行道,或是兒童兒全,不少社區會設置這樣的鐵鍊,但新北市新店一名女子,就被這樣的鐵鍊給絆倒,摔斷了手,氣得告上法院,法官判決,鐵鍊阻礙通行,違反建築法,社區管委會必須賠償13萬元。

  人行道鐵鍊,原本設置是用來防止孩童衝到馬路上,以及避免機車人行道的設施,現在卻成了傷人武器。新北市新店安成街上的社區,一名羅姓女子因為看見車子要被拖吊,急忙衝到對向,沒想到,腳卻被鐵鍊絆倒,摔傷送醫,她提告要求賠償。而法院認為,管委會設置的鐵鍊,確實阻礙民眾的通行路線,違反建築法,判決管委會必須賠13萬元。

  人行道常見像這樣的鐵鍊,懸空掛著,避免機車騎上人行道,維持行人的通行權益,但是一不小心,這鐵鍊很可能成了傷人武器。羅小姐車子拖吊急著絆倒受傷,認為人行道鐵鍊,是不必要的設施,反而會造成行人受傷,一氣之下,羅小姐就對社區管委會提起告訴要求賠償,而不少民眾也認為,這鐵鍊確實是障礙,老人、媽媽,不只容易絆住腳,嬰兒車也過不去,或者有些孩子還會坐在鐵鍊玩耍,但社區管委會表示,人行道鐵鍊,是安全保護的設施,不認為設置有不妥的地方。

  大部分民眾認為,鐵鍊是障礙,礙於有人受傷,社區還是先把鍊子放下來,但考慮會繼續上訴,也會討論是否更換設施,避免原本用來保護學童的鐵鍊,反而成了絆倒的傷人工具。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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