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03 12:28

積欠1元燃料費 車主被罰600

劉漢生 報導  / 台南市

民眾投訴,11月買二手機車,到台南監理站辦理過戶,不過監理站開出行照費150元與去年12月31號積欠一元燃料費的收據,結果造成車主燃料費逾期繳納,被罰六百元罰款。事後車主查證後發現,原來是監理系統擺烏龍,才會多出積欠1元的燃料費,最後601元全數退還車主。

欠1元罰六百,會不會太誇張。有民眾投訴,他11月初買機車,到台南監理站辦理過戶,但站方開出行照費150元,和去年12月31號欠燃料費1元的收據,導致車主逾期,要被開罰600元。事後查證才發現原來是監理站系統鬧烏龍,才會多跑出欠1塊錢,601元全都歸還車主。仔細看好,這張11月7號機車過戶收據,上頭有機車汽燃費1元欠款,但時間居然是去年12月31號。監理站說,這一塊錢欠太久,車主要罰600元。車主簡直氣炸,連罰單都沒收到,根本不知哪來少繳1塊錢,居然被開罰,而且不繳,還不能辦過戶。但後來才發現,是台南監理站烏龍一場,追查車主,去年確實有繳燃料費450元,是電腦系統出問題,才會多跑一塊,幸好事情順利解決,才沒讓車主吃悶虧。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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