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好1人租入住變3人 省錢賠罰金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租屋時 ,說好一人入住,最後其實是三人住在裡面,小心這樣可能挨告。台北有位羅姓女子租屋時,和房東說 是一人入住,簽約後 卻瞞著房東,讓劉姓男友帶女兒一起住進來,每月因此 可以少付一千元房租;女房東發覺後提告,台北地院 昨天依詐欺罪,將兩人判拘役五十五天,易科罰金共需十一萬元。但他們堅稱,平時只有羅女一人居住,男友偶爾因工作時間太晚,才帶著幼女借住。不過房東的妹及外甥女作證表示,上午上學及晚上倒垃圾時段,常碰到他們三人,因此依詐欺罪提告。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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