澆花誤傷鄰婦眼 1滴水代價1萬

綜合報導  / 新北市

不小心,一滴水代價是一萬元。新北市蘆洲一名呂姓男子住在一處社區大樓三樓,他在陽台上種植花草,周婦住一樓,門前有庭院。去年四月婦人在庭院,突然感覺下雨淋溼衣服,抬頭往上看,發現鄰居呂姓男子在陽台澆花,澆花的水往一樓滴,剛好滴進她的眼睛。

婦感到眼睛越來越難受,隨即到醫院掛急診,醫師診斷為異物侵入眼睛,左眼角膜潰傷。周婦認為眼傷與呂澆花有關,控告呂過失傷害,並拒絕和解。法官調查,認定澆花男子有過失,雙方未和解,依過失傷害罪判呂拘役十天,若易科罰金須繳一萬元。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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