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北市一名房東與房客解除租賃契約,但房客不搬家,房東就等深夜零時期限剛過,擅自進入李的房間拆門;隔天又進入拆燈泡。房客在拿相機拍照蒐證實,還被房東打傷。法院認為雙方合意解除租約,房東取得房間返還請求權,但該房間仍被房客占有、支配中;若不返還,房東應循民事法律途徑解決,他無權闖入別人家中,妨害房客居住安寧,判拘役卅天、可易科罰金定讞。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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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一名房東與房客解除租賃契約,但房客不搬家,房東就等深夜零時期限剛過,擅自進入李的房間拆門;隔天又進入拆燈泡。房客在拿相機拍照蒐證實,還被房東打傷。法院認為雙方合意解除租約,房東取得房間返還請求權,但該房間仍被房客占有、支配中;若不返還,房東應循民事法律途徑解決,他無權闖入別人家中,妨害房客居住安寧,判拘役卅天、可易科罰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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